致參加2017山東日照市公務員考生筆試考生的信
第八條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之一的,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一)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三)其他情節(jié)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
第十六條 報考者應當自覺維護考試錄用工作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離開考場;情節(jié)嚴重的,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的規(guī)定處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等考試錄用工作場所秩序的;
(二)拒絕、妨礙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報考者的;
(四)其他擾亂考試錄用管理秩序的行為。
三、特別提示
(一)遵守考試紀律,誠信參考。公平競爭、誠信考試是考試工作的生命線。在此,我們倡導廣大考生從自身做起,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依法誠信參考,拒絕購買和使用非法利益團伙兜售的各類作弊器材,不抱僥幸心理,不搞作假舞弊,堅決抵制參與任何形式的有組織作弊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共同維護人事考試的良好環(huán)境。
(二)積極正確備考,切勿輕信“培訓班”。目前,針對不同考試項目開辦的考試培訓班名目繁多,有的培訓機構甚至通過虛假廣告誘騙考生,讓考生報名參加他們所謂的 “”培訓班,收取高額費用以牟取暴利。這些行為嚴重干擾了正常的考試工作秩序,帶來了惡劣的社會影響,也造成考生的財產損失和精神傷害。我們提醒廣大考生明辨是非,正確備考,切勿輕信非法培訓機構的虛假宣傳,自覺抵制各種破壞考試公平公正的行為。
(三)考試期間,人社部門將聯合公安、無線電管理等有關部門,加強考試期間對考點內外的聯合巡查,采取有效措施,嚴厲查處和打擊各類涉考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加強對考生攜帶使用文具的檢查,特別加大對“橡皮”、“計算器”、“隱形耳機”等接收器材裝置的監(jiān)測查處力度。
四、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舉報
考試期間,我們將安排專人受理考生投訴舉報,對舉報線索可靠、證據確鑿的,將嚴肅查處。(監(jiān)督舉報電話:0633-8777835;監(jiān)督舉報郵箱:kszx8777835@163.com)。歡迎社會各界對筆試有關的違紀違法問題(尤其在考前、考試進行中)進行實名舉報,共同維護人事考試的公正和公平。
我們期望廣大考生積極配合,共同維護考試紀律,共同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氛圍。
預祝大家取得優(yōu)異成績!
原標題:致參加日照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考生的信
日照市
2017年4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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