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安徽合肥市廬江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合肥市廬江縣2017年下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及筆試成績,現(xiàn)將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予以公布(詳見附表)。經(jīng)研究決定,擬近期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分批進行。現(xiàn)就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1、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攜帶以下證件、材料:
學歷證書、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無效)和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執(zhí)業(yè)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合肥人事考試網(wǎng)上打印的報名表、本人筆試準考證(一式兩份,本人留存一份、資格復審時上交一份)。歸國留學人員還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①屬“服務基層項目”的已加分人員,還須提供相關(guān)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②屬外縣機關(guān)、事業(yè)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須另外按干部人事管理權(quán)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要注明其基本情況、參加工作開始時間、現(xiàn)工作崗位、年度考核情況及“同意報考”字樣等)。
在資格復審時,考生須現(xiàn)場驗證學歷,請考生提前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www.chsi.com.cn)進入注冊,并保管好個人登陸賬戶及密碼,到縣人社局305室先行查驗。
2、考生委托他人進行資格復審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若本人不能親自前來辦理的,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但必須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書面委托書、準考證、網(wǎng)絡打印報名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及其他按要求需要提供的證書,被委托人須攜帶個人居民身份證。
3、凡出現(xiàn)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其參加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接受資格復審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資格,并按相應程序規(guī)定在同崗位人員中依據(jù)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等額有效遞補一次。
4、資格復審工作由縣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5、資格復審時間:
第一批:11月6日(星期一)
上午8:00-11:30,資格復審崗位:170901—170916;
下午14:30-17:30,資格復審崗位:170917—170946。
第二批:11月7日(星期二)
上午8:00-11:30,資格復審崗位:170947—170969;
下午14:30-17:30,資格復審崗位:170970—170982。
請各崗位人員按指定時間進行資格復審。
6、資格復審地點: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文昌路66號404室)。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現(xiàn)場辦理面試確認手續(xù),發(fā)放《面試通知書》,考生憑筆試準考證、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根據(jù)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按每人80元的標準繳納面試費用。
二、面試
面試時間及面試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請參加面試人員于面試當日按面試通知書上要求的時間,攜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準時到達面試地點,逾時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原標題:合肥市廬江縣2017年下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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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合肥市廬江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10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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