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廣東江門高新區(qū)選調公務員公告
(三)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符合選調條件的職位,報名、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者必須按要求如實、完整地填寫報名信息,如果提供虛假信息或瞞報相關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選調資格。
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將在考試的前一天進行,資格復審合格者方能參加考試。資格復審時應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廣東省江門高新區(qū)(江門市江海區(qū))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二)身份證、戶口簿原件;
(三)學歷、學位證書 (境外學歷學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認證證明);
(四)近期大一寸彩色證件照3張;
(五)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考試
(一)考試內容
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包括計劃組織能力、決策能力、人際溝通能力、激勵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寫作能力以及崗位所需的能力等。
(二)考試方式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先筆試后面試。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排序,并按各職位擬選調人數(shù)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三)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75分。
七、體檢
在綜合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由區(qū)委組織部按各職位擬選調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在區(qū)委組織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參照公務員招錄的標準執(zhí)行。如遇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疾旃ぷ饔蓞^(qū)委組織部會同各選調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九、公示和轉任
各選調單位根據(jù)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對象,由區(qū)委組織部統(tǒng)一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經公示期滿無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由區(qū)委組織部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xù)。
十、其他
未盡事宜由中共廣東省江門高新區(qū)工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報名咨詢電話:0750-3861525、3861689。
中共廣東省江門高新區(qū)工委組織部
中共廣東省江門市江海區(qū)委組織部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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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廣東省江門高新區(qū)(江門市江海區(qū))選調公務員職位表
2、廣東省江門高新區(qū)(江門市江海區(qū))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
4、廣東省江門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市場安全監(jiān)督管理局簡介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