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理工大學招聘(非教學崗位)公告【12人】
2、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并電話通知有關人員。
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照片,樣式見附件2)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在校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就業(yè)推薦表,正在申請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歸國人員可提供申請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通過后進行面試。應聘專職輔導員崗位人員面試前先參加專業(yè)測試,專業(yè)測試采用筆試方式(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
面試方式:綜合面試。面試包含回答基本試題、崗位試題和隨機提問三部分,主要測評專業(yè)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崗位適應能力等。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到低分按各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者)。
體檢參照公務員考錄體檢工作的辦法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考核參考公務員考錄考察工作的辦法進行,并由用人部門視入圍人選情況安排為期2-4周的業(yè)務實習,作為考核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的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單位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根據考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1、浙江理工大學網站(www.zstu.edu.cn,“招聘信息欄”)。
2、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網(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jiān)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浙江理工大學(紀委監(jiān)察處):0571-86843028;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可咨詢人事處張老師(聯系電話:0571-86843043),有關各崗位具體工作內容請直接向用人部門咨詢(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通訊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qū)2號街928號(郵編:310018)
原標題:浙江理工大學公開招聘人員(非教學崗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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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學
2015年4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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