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公務員考試筆試分數線
報考省級機關職位的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總分不低于95分,報考市級機關職位的總分不低于90分,報考縣、鄉(xiāng)級機關職位的總分不低于85分,報考國家和省定貧困縣、鄉(xiāng)級機關職位的總分不低于80分。
報考省級機關人民警察職位(有體能測評要求的),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總分不低于90分;市縣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總分不低于75分。
體能測評和面試將由各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規(guī)定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職位人選,并面向社會公布。報考有體能測評要求的人民警察職位,將在面試前按照1:5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組織進行體能測評。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