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公務員考試合格分數(shù)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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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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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數(shù)線(總分數(shù)/行測分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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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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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錄劃定最低分數(shù)線為50分。凡開考職位上加權筆試成績50分以上人員中排前三名的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含并列)。 對達不到面試資格復審規(guī)定比例1:3的職位的缺額部分,組織二次報名,由到低分排序補足缺額。 二次報名分兩步進行。第一批報名人員的分數(shù)確定為60分(含60分)以上,根據(jù)分數(shù)、職位條件要求,可以補報未滿職位缺額,如仍未報滿,再進行第二批報名,第二批報名分數(shù)線確定為55分(含55分)以上。 |
2009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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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試的筆試最低分數(shù)線為50分。 |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