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北京市各級機關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的安排公告如下:
一、時間
2016年1月21日(周四) 9:30—17:00
二、地點
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310室(海淀區(qū)四季青路7號院2號樓3層)
三、攜帶材料
(一)報名表(北京市人事考試網打印,須在誠信聲明中簽字);
(二)《北京市各級機關2016年招考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通知書》(北京市人事考試網打印);
(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集體戶口考生還須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并加蓋存檔單位章);
(五)提供個人工作簡歷(須本人簽署誠信聲明);
(六)提供勞動合同、社明、檔案管理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等證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七)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八)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政治面貌、資質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須知
請考生本人攜帶有關材料到基金辦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
因故放棄資格復審及面試人員,請于1月20日下午17:00前,將填好的放棄聲明(見附件1)本人簽字后,發(fā)傳真至66157137,并電話告知基金辦聯(lián)系人。
未在當日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將被取消進入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不合格,不得參加面試。
如有考生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考簡章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及面試人員,直至無合格人員。
五、聯(lián)系方式
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
聯(lián)系人:謝佳
聯(lián)系電話:66153609
原標題: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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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6年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及面試放棄聲明
2.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公務員考試 同意報考證明
3. 待業(yè)證明
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1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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