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石林縣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定向招聘服務期滿高校畢業(yè)生公告【7人】
(3)每個招聘崗位計劃招聘數與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數達1:1的比例,即可開考。
(4)報考人員對自己提供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報名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面試前將現場審查相關報考資格及材料原件,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5)根據省物價局和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云價收費〔2011〕15號)和滇發(fā)改費昆石證字〔2013〕024001號核準的收費標準,報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每人繳納筆試考試費50元/人。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曾參加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違紀人員不滿兩年的;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二)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由考生自行從報名網站昆明衛(wèi)生人才網進行打印,打印時間:2016年7月13日上午10:00至筆試開考前。被取消的招聘崗位,不支持網上準考證打印。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1.考試的科目和范圍
(1)報考石林綜合類崗位的,考試科目和范圍為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法律基礎、國家方針政策、職業(yè)道德、公共服務意識,黨的紀律要求和基本知識、科技和人文常識等。
(2)報考石林衛(wèi)生醫(yī)療類崗位的,考試科目和范圍為綜合基礎知識和衛(wèi)生醫(yī)療基礎知識,其中:綜合基礎知識占30%,衛(wèi)生醫(yī)療基礎知識占70%。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考試時間、地點:考試時間2016年7月16日上午,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參加考試注意事項
考生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原件,根據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按時參加考試。筆試前考生須提交本人報名信息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的書面承諾書(承諾書由考點提供,考生本人簽名提交)。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未參加考試的視為自愿放棄考試資格。
4.考試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中國石林政務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四)擬進入面試人員現場資格審查
1.審查人選確定:筆試結束后,經公示無異議,根據筆試成績以崗位成績排名從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現場資格審查人員,資格審查不合格人員不能進入面試。因現場資格審查或特殊情況出現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或者等額的,筆試成績不得低于參加同類試題考生考試成績的平均分方可確定為現場資格審查人選。
2.資格審查方式: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攜帶資格審查所需材料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或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逾期不再受理。
3.審查時間、地點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石林政務網公告通知。
4.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①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②本人身份證、戶口冊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服務期屆滿人員須提供各項目管理部門發(fā)放的服務屆滿合格證。
④服務單位、服務主管部門審核并簽章的《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大學生村官提供《大學生村官參加定向招聘推薦表》(其中聘用期滿后離崗、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yè)和事業(yè)單位的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yè)生,要同時提供原服務地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參加定向招聘推薦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出具的未就業(yè)證明)。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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